企业的安全工作是正常生产的前提,更是企业生存的命脉。这项工作的积极开展,关系着上海北玻的每一位的员工的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安全。
获得上海市的平安单位,要保持三个“不发生”,其中包括:不发生因单位维稳工作不力,或内部规定不当而引起的集访、闹访等不稳定事件;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恐怖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的或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影响政治、经济、治安稳定的破坏事件、严重责任事故和重大的安全生产、交通、火灾等责任事故,及重大治安事故。
上海北玻以报警少、安全事故少、员工素质高等条件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和松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授予“2008年度上海市松江区平安单位”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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